平陽縣寵物小鎮項目建設指揮部(擬建)、M2/M3-04、U22-01地塊場地位于溫州市平陽縣水頭鎮,屬于原麻園制革基地,占地面積約29270.9平方米其中項目建設指揮部(擬建)占地面積約3247.5平方米、M2/M3-04占地面積約19652.9平方米、U22-01占地面積約6370.5平方米。M2/M3-04、U22-01地塊西南側臨雁湖西路,西北側距上溪大道180米,東北側臨鰲江,項目建設指揮部(擬建)地塊位于通達路和通達西路與通達東路的交叉路口具體位置見圖1-1。場地從事藍礬皮的生產,在生產過程中鞣革環節需用到有毒有害物質鉻鹽,其主要有毒物質六價鉻具有致癌效應。在早期的生產過程中企業環保意識缺乏、管理水平滯后、污染防治措施不完善、亂傾亂堆,極易造成場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2012年,平陽縣政府發布《平陽縣制革行業污染整治實施方案》,要求各制革基地開展制革行業污染整治提升,積極轉產轉業。2013年場地內企業大部分關停,2017年大部分拆除。現根據平陽縣寵物小鎮相關利用規劃,該地塊擬規劃為非敏感用地。
為保障規劃后平陽縣寵物小鎮項目建設指揮部(擬建)、M2/M3-04、U22-01地塊場地用地的環境安全,根據環保部、浙江省環保廳及溫州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 第42號),根據該辦法第二條可知,疑似污染地塊是指從事過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行業生產經營活動,以及從事過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置活動的用地;需要對疑似污染地塊開展土壤環境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治理與修復及其效果評估等相關活動。綜上所述,需要對平陽縣寵物小鎮項目建設指揮部(擬建)、M2/M3-04、U22-01地塊場地進行場地環境調查和風險評估系列工作。環境風險超過可接受水平的土壤要進行修復,并達到規劃用地類型環境質量要求后方可利用。為了確定平陽縣寵物小鎮項目建設指揮部(擬建)、M2/M3-04、U22-01地塊場地是否存在環境健康風險,浙江萌寵島投資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中藍環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2-4月期間對平陽縣寵物小鎮項目建設指揮部(擬建)、M2/M3-04、U22-01地塊場地開展場地環境調查工作。我公司在資料收集、現場踏勘、人員走訪和環境調查等工作的基礎上,編制了《平陽縣寵物小鎮項目建設指揮部(擬建)、M2/M3-04、U22-01地塊場地環境調查報告》(送審稿),指導下一步的工作計劃。
為保障規劃后平陽縣寵物小鎮項目建設指揮部(擬建)、M2/M3-04、U22-01地塊場地用地的環境安全,根據環保部、浙江省環保廳及溫州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浙江萌寵島投資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中藍環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2-4月期間對平陽縣寵物小鎮項目建設指揮部(擬建)、M2/M3-04、U22-01地塊場地開展場地環境調查工作,為相關部門了解場地環境狀況和合理規劃未來土地利用方向提供決策依據。我公司在資料收集、現場踏勘、人員走訪和環境調查等工作的基礎上,共布設了24個土壤監測點和7個地下水監測井,共采集土壤樣品24個,送檢95個土壤樣品、7個地下水樣品,現場利用快速監測儀器測定重金屬和揮發性有機物作為樣品送檢的依據;實驗室檢測指標主要為重金屬、VOCs等。
M2/M3-04、U22-01地塊場地地下水檢測結果除pH值外,共檢出3項指標,分別為重金屬鋅、有機物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鄰苯二甲酸二丁酯,對檢出指標進行統計分析得出檢出率均為33.3%。項目建設指揮部(擬建)地塊場地地下水因該地塊占地面積偏小布設了一個地下水井點位,檢出兩項理化指標氨氮、高錳酸鹽指數,三項重金屬指標鉻、鎳、鋅,一項有機指標總石油烴。
非敏感用地下,土壤檢出苯并[a]芘污染物均超過風險評估篩選值,進入風險評估程序。地下水檢出污染物均超過風險評估篩選值,不進入風險評估程序。
非敏感用地性質下場地土壤中致癌污染物苯并(a)芘對人體的致癌風險為6.67E-07小于可接受致癌風險水平1.0E-06,未超過人體健康風險可接受水平。
本報告按照國家、浙江省相關污染場地風險評估的技術要求,結果表明場地土壤和地下水有檢出污染物均未超過人體健康風險可接受水平;根據國家《關于保障工業企業場地再開發利用環境安全的通知》(環發[2012]140號)和《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環保部令第42號)的要求,終止進入下一步場地調查,場地可直接再開發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