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狀蒲片區狀元北單元A-14地塊位于溫州市龍灣區狀元街道,東接船廠路,南靠橫街西路,北側為甌江路及甌江,西側為溫州市狀蒲片區狀元北單元A-10地塊,地塊總占地面積約37278平方米。該調查地塊現狀主要由住宅拆遷空地和廠房拆遷空地組成,地塊歷史上的土地利用類型為住宅用地和工業用地;該工業用地區域歷史上曾有企業進駐,分別為溫州市龍灣狀元三堅拉鏈廠、溫州市龍灣狀元豐華拉鏈帶染色廠、溫州浙興染料化工有限公司和速爾快遞有限公司溫州分公司等4家企業。目前,地塊企業均已關停,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可能會造成地塊及周邊區域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根據《溫州市狀蒲片區狀元北單元A-10等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修改》(2019年),溫州市狀蒲片區狀元北單元A-14地塊今后的用地類型為R2二類居住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文件第五十九條規定,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因此,為了解本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保障本地塊用地的環境安全,防止地塊再開發利用對人體健康和環境質量帶來嚴重影響,溫州臻龍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中藍環境科技有限公司開展溫州市狀蒲片區狀元北單元A-14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文件第五十九條規定,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通過對溫州市狀蒲片區狀元北單元A-14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結果可知:
溫州市狀蒲片區狀元北單元A-14地塊在《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性質下無超篩選值污染物。依據《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 第42號)和《浙江省污染地塊開發利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該地塊土壤環境質量滿足《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建設用地中的第一類用地要求,無需開展后續詳細調查等系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