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桃花島片區T05-10地塊位于溫州市龍灣區蒲州街道沿河南路,中心坐標為東經120.731523°,北緯27.990538°,總占地面積約13940m2(合20.9畝)。地塊北至沿河南路,東至溫州市龍灣區桃花島中學,南至機場大道,西至會展路。地塊現狀為拆遷空地、沿江快速路一期東段項目部和道路。該調查地塊歷史上為農用地、工業用地,入駐溫州華華集團有限公司部分車間、溫州三維集團有限公司辦公區與溫州浙通汽車有限公司,行業為化工與機動車修理。2018年,項目地塊部分區域作為T05-06地塊及T05-09地塊(一期)修復工程、溫州市濱江商務區桃花島片區 ZY-zb01-004地塊治理工程、溫州市濱江商務區桃花島片區T05-22地塊及工業路場地修復治理工程修復合格土壤的消納地。根據《溫州市沿江快速路學院路至溫州東及文昌路段工程道路規劃修改》(2022年),溫州市桃花島片區T05-10地塊用地規劃為防護綠地(G2)。該地塊屬于《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中的綠地與開敞空間用地(14),屬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規定的第二類用地。
通過對溫州市桃花島片區T05-10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結果分析可知:
對比《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的第二類用地篩選值,溫州市桃花島片區T05-10地塊土壤檢出指標的最大濃度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第二類用地篩選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 第42號)和《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督管理辦法》等要求,瑞安市北部組團(中心區)F-5-1地塊土壤環境質量滿足《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第二類用地性質要求,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不需要進行下一階段場地環境詳細調查和人體健康風險評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