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浙江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的決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號)有關規定,現將本項目需要公開的環境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溫州市美霸電鍍有限公司整合提升項目
建設地點:海城電鍍基地11號地塊8、9、10號廠房
建設內容:溫州市美霸電鍍有限公司擬從基地內已批合法電鍍企業溫州市飛迪亞斯電鍍有限公司調劑24207L鍍容在9號廠房三層新增全自動滾鍍鋅生產線,整合提升后溫州市美霸電鍍有限公司現有鍍容和生產線規模保持不變,僅在整合提升后溫州市美霸電鍍有限公司電鍍容量將從75099L增加至99306L。溫州市美霸電鍍有限公司整合提升后最大允許鍍容99306L,從基地內已批合法電鍍企業溫州市飛迪亞斯電鍍有限公司調劑24207L鍍容用于自動化電鍍線的重新布局,鍍種調整,原24207L鍍容涉及銅、鎳、鉻;整合提升前2家電鍍企業共設5條全自動滾鍍鋅生產線和5條全自動垂直升降掛鍍線,自動化率為100%,整合提升后全廠設6條全自動滾鍍鋅生產線和4條全自動垂直升降掛鍍線。
二、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主要環境敏感目標分布情況
本項目周邊環境主要保護目標情況見表1。
表1 主要敏感保護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