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號)要求,建設單位自即日起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公告日起10個工作日內。
(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概述
項目名稱:樂清市榮禹污水處理有限公司二期建設工程
建設性質:改、擴建
建設單位:樂清市榮禹污水處理有限公司
項目選址:樂清經濟開發區緯十九路171號
投資:項目總投資1000萬元
建設規模:工程設計總處理水量12000t/d,其中一期提標改造8000t/d,二期建設4000t/d,并新建12000t/d生化處理系統。項目無新增用地,建成后全廠總用地面積仍為19082.03m2。
(二)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主要環境敏感目標分布情況
表1 項目主要環境保護目標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