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甌海區中心區南單元B-24地塊,位于甌海區婁橋街道玕南村,場地臨近甌海區人民政府,北面為甌海大道、甌海區公安局和人民檢察院,東面為婁東大街、云天樓洲際大酒店及中央綠軸,西鄰河道,南面和西面為甌海商務中心大廈,總面積約7772平方米(約11.7畝)。項目地塊歷史上存在電鍍企業廠區,現擬開發為商服用地。根據《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 第42號)“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疑似污染地塊,是指從事過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行業生產經營活動,以及從事過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置活動的用地。本辦法所稱疑似污染地塊和污染地塊相關活動,是指對疑似污染地塊開展的土壤環境初步調查活動,以及對污染地塊開展的土壤環境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治理與修復及其效果評估等活動”。本地塊內主要企業為溫州市甌海興隆五金裝飾廠(原名溫州市甌海興隆表面裝飾廠),電鍍生產過程中存在重金屬和氰化物的污染;為確定地塊是否存在污染,溫州市甌海區中心區建設管理辦公室委托浙江中藍環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08月-2018年11月對溫州市甌海南單元B-24開展場地環境初步調查工作。我公司在資料收集、現場勘探、人員走訪和環境調查等工作的基礎上,編制了《溫州市甌海區中心區南單元B-24地塊場地環境初步調查報告》。并得到如下結論:
1.根據場地環境初步調查結果,在本項目地塊規劃用地性質下(商服用地(B2)),場地土壤和地下水中皆無關注污染物。按照國家和浙江省相關文件規定,可直接開發利用。若項目地塊的用地性質發生改變,如變更為住宅、學校等敏感用地,需重新進行場地環境調查及風險評估工作。
2.土壤個別點位總鉻、鉛和鎳超過一類住宅用地篩選值,建議在場地開發利用時開挖土壤不要轉運至第一類建設用地(包括GB 50137規定的城市建設用地中的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中的中小學用地(A33)、醫療衛生用地(A5)和社會福利設施用地(A6),以及公園綠地(G1)中的社區公園或兒童公園用地等)回填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