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核心片區吳橋單元B-08b、B-08a-1地塊位于溫州市鹿城區南郊街道,東臨銀竹花苑,南至蛟尾潭路,西接規劃吳豐路,北鄰雙龍路,占地面積約5307平方米。根據《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督管理辦法(修訂)》(浙環發〔2024〕47號),本調查地塊變更為公園綠地中(代碼1401)中的兒童公園用地,屬于甲類地塊,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通過對溫州市核心片區吳橋單元B-08b、B-08a-1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結果分析可知:
對比《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的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 風險評估技術導則》(DB33/T 892-2022)的敏感用地篩選值,溫州市核心片區吳橋單元B-08b、B-08a-1地塊土壤檢出指標濃度未超過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和敏感用地篩選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督管理辦法(修訂)》的要求,溫州市核心片區吳橋單元B-08b、B-08a-1地塊土壤環境質量滿足建設用地中第一類用地和敏感用地性質要求,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下一步可作為1401(公園綠地)、1403(廣場用地)開發利用,不需要進行下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和人體健康風險評估工作。